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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税区生活区ABCD栋宿舍首层商铺的十六家租户,近日在为自己的生意是否能继续做下去而犯愁。他们与保税区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经到期,而保税区近日发出公告,准备把这些商铺整体打包,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租赁出去。这十多家“散户”因无力参与竞标,认为保税区剥夺了他们在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“优先权”,双方目前争执不下。有律师表示,出租方有权对自己的房产进行处置,而优先权必须是在同等条件下为基础的。 承租方:优先权没保障 在保税区生活区ABCD栋宿舍楼,大民(化名)几年前租下了其中的一间商铺做生意至今,租赁合同已于今年5月到期。大民和邻居们一直都在与保税区方面接洽,希望能够续租,但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。日前,保税区发出公告,表示届时要将这些商铺整体打包,采取竞标方式出租给其他单位。 “他们对前去竞标的公司提出了很多条件,我们这些散户不是一个整体,怎么参与竞标?”大民质疑,“原来合同里写明的优先权怎么保障?” 大民表示,这几间商铺他们已经陆续投入了十多万元,“转让费、装修费等等,每年的花销很大,这是我们一家的生计来源,现在突然不让干了,我们全家吃什么?” 大民的邻居小英(化名)租赁时间相对较短,但合同也已经到期。她认为保税区变相剥夺了他们的租赁优先权,让他们损失很大。 保税区:将管理纳入正轨 保税区生活区的这些宿舍属于国有资产,归保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运营管理。保税区办公室主任周剑平兼任该公司董事长,他表示,保税区已经与这些租户们沟通过多次,保税区有权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管理。即使整体打包出租给了其他公司,也不代表着目前的这些租户生意做不下去了。“商铺总共有三十多间,新公司自己肯定用不完这些商铺的,如果现在的租户想续租,可以和新公司谈,但不能无理取闹。” 周主任说,保税区方面之所以要采取打包整体租赁的方式,就是要求新租赁方对生活区进行统一改造升级,比如对商铺的招牌进行统一规划,各方面管理纳入正轨,如果像以前那样分散租赁,很多统一行动都进行不下去。 律师:同等条件下才有优先权 珠海市消委会法律顾问朱光仁律师认为,合同到期之后,租赁双方约定自然终止,此时,出租方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置。他认为,保税区有权决定这些商铺采取任何方式租赁。 对于优先权问题,朱律师认为,优先权这个概念是在同等条件基础上的优先权,出租方有权决定这个“条件”的多少和“门槛”的高低,而之前的承租方如果具备这个同等条件,则可以优先租赁,但没有权利要求出租方降低门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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